年产1000吨精炼一级冷榨山茶油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10

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区乌江东路22号(衢江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专业加工生产植物油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利用自身现有厂房,购置压滤机、精炼机等设备,具有年产1000吨山茶油、3000吨调和油的能力。同年4月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写《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山茶油、3000吨调和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5月取得衢江分局关于《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山茶油、3000吨调和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衢江环函(2006)12号】。由于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外观包装桶观赏性的提高以及对包装桶质量和食品安全性的提高,外购PET塑料瓶已不能满足公司对包装材料的需求,2015年12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食品用PET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月取得衢江分局关于《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食品用PET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建(2015)55号】。《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山茶油、3000吨调和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衢州年产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食品用PET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两个项目至今未进行验收。

根据市场食品油需求,企业利用已建现有空闲厂房,总投资530万元外购双螺旋冷榨机、破碎机等国产先进设备,采用冷榨过滤等工艺,以山茶籽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1000吨精炼一级冷榨山茶油的生产能力。企业于2018年6月向衢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年产1000吨精炼一级冷榨山茶油技改项目”的备案申请,衢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了项目代码为“2018-330803-13-03-041241-000”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133食物油加工”;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1日)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5月2日修正)(生态环境部,2018.4.28实施)可知,本项目属于“二、农副食品加工业3植物油加工” 中“除单纯分装和调和外的”编写报告表,因此本项目编制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为此,衢州刘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立即对本项目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并进行了调查分析,收集有关资料,同时进行类比调查,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此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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