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核心区C3-9#地块、C3-11#地块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30

本项目(C3-9#地块、C3-11#地块)是由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其中C3-9#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北侧紧邻C3-5#地块,西侧为规划路,南侧为C3-10#地块,东临C3-11#地块;C3-11#地块北侧紧邻C3-6#地块,西侧为规划路,南侧为C3-12#地块,东临海晏路。

说明:由于本项目2个地块为东西两侧紧邻地块,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且规划回复均为2个地块一起,仅因为当初投资问题环评编制了2个,因此本次验收结合2个地块同步验收。

项目两个地块的实际总投资119400万元,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2个地块总用地面积22147m2总建筑面积143250.57m2(不含用地红线以外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575.53m2,地下建筑面积为39675.0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4栋住宅楼(其中1栋42层,1栋39层,2栋30层)、商业楼、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备服务用房和地下车库等。

2013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东部新城核心区C3-9#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东部新城核心区C3-1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3年1月18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东分局(现合并至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以甬东环建表[2013]10号文对C3-9#地块进行了批复,同时期2013年1月18日以甬东环建表[2013]12号文对C3-11#地块进行了批复;2015年3月9日取得C3-9#地块、C3-11#地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项目于2015年3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2018年10月项目竣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为了加强本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和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查、监测,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写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配合下对该项目开展了实地调查和监测,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验收依据。


        附件:东部新城核心区C3-9#地块、C3-11#地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