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实验实训楼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13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作为全省唯一面向水利行业办学的本科院校,各项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努力建成立足水利、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以工科门类为主体,水利水电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本科院校。随着近年来办学规模扩大,教学科研行政用房出现配置不足的情况,特别是教学科研实验用房难以满足正常办学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解决教学科研实验用房配置不足的问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拟建设第二实验实训楼项目。

本项目拟建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508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区内东南角,该地块东侧、南侧与校内钱江路相邻,西侧与水之韵广场、教学楼A、教学楼B相邻,北侧与地下车库相邻,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实验实训楼项目是新建实验实训楼,建成后主要为学校相关学科提供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实验实训用房。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17]554号),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十三五”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P834 高等教育”;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44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1号)可知,本项目所属类别为“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3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中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该环评类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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