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横江宏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0-02-24

黟县境内主要河流多发源于中部山岭,分成南北两个流域,北部长江流域青弋江水系诸河流入太平湖,南部新安江水系诸河流入横江。县境南部水系主要包括横江正源漳水及横江左岸支流东亭河,漳水是黟县南部最大河流,发源于黟县五溪山脉白顶山,由北向南穿县城而过,向南流经渔亭镇,出黟县进入休宁县上东亭,与休宁河汇合,始称横江,县境内河道长度25km,控制流域面积256.8km2,其支流共43条,其中长10km以上的支流有龙川、丰溪、考川、霭山等4条。

目前龙川河尚未进行过系统治理,局部河道淤积严重,防洪护岸基础设施不完善,经多次洪水侵袭,部分护岸及建筑物工程损毁,河岸坍塌,现状河道已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工程的要求。为保护宏村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经济的稳定发展,尽快提高区域防洪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为该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拟在黟县宏村镇境内进行黟县横江宏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428修订),本项目属于“四十六、水利”、“144防洪治涝工程”中的“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黟县横江宏村段防洪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