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污染防治设备的制造

发布时间:2020-05-18

宜兴市子豪环保有限公司位于高塍镇。公司拟投资4300万元,购买鹏鹞(宜兴)环保装备智造园有限公司E5车间,拟购置切割机、电焊机、卷板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环境污染防治设施500套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经取得宜兴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证(备案证号:宜行审投备[2020]3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建设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中“二十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编制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项目编制报告表;“仅组装的”项目编制登记表,本项目属于“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

据此,宜兴市子豪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工作组在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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