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烨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敷贴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16

杭州烨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2幢E楼一层118室(厂区大门坐标:北纬30.190557°,东经120.199895°),位于天和高科技产业园区内。企业成立于2014年5月,主要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医药制品的研发、生产。企业成立后前期进行了产品的调研、研发以及注册材料的申报,并于2020年取得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拟投资600万元,租赁杨林控股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526m2进行敷贴生产。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300万件一次性壳聚糖无菌医用敷贴的生产规模。目前,企业已取得浙江省投资项目赋码证,相关单位原则上同意项目实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本),本项目属于“十六、医药制造业”中的“4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中“全部”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中的“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77;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278”中“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含有机合成反应的药用辅料制造;含有机合成反应的包装材料制造”,应编制报告表。新的分类管理名录更新后,本项目环评文件类别不变,仍为报告表。因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资质申请的项目类别暂不可变更,本次评价仍沿用2018年分类管理名录。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于2016年编制了《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分区规划(修编)(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规定“高质量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改革区域,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位于“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因此根据该指导意见降级为环境影响登记表。

受杭州烨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计算,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报请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附件:杭州烨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敷贴生产项目

         “规划环评+环评标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