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北二路南侧、西小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北二路南侧、西小港东侧,地块范围东至未知名道路(通往东小港新村),南至东小港新村,西至西小港,北至环北二路。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0.710808°,东经120.986642°,总占地面积10332m2。地块现状为荒地和菜地,中部一处民房,根据《平湖市中心城区0573-PH-ZX-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保障用地安全及地块内人群身体健康,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进行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核实地块是否受到污染。
      本次地块第一阶段调查于2021年10月9日进行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通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周边敏感目标等资料进行污染识别,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于2021年10月21日进场采样,并进行样品检测分析,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导则规范中的要求施行。
      本次调查布点采用分区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法,共在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点位、3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位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共采集31个土壤样品(含4个对照点样品、3个平行样品)及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样品、1个平行样品),检测分析50项土壤指标、71项地下水指标,按规范要求送往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验室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该地块内点位及对照点送检的所有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已检出的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未见显著上升。
      该地块内及对照点送检的所有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质量标准,其中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质量标准

      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无需进一步开展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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