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章村镇幼儿园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安吉县章村镇幼儿园地块位于安吉县章村镇章村村,地块东至章村镇中心小学,南至农田(规划道路),西至闲置空地(规划章村镇卫生院),北至中章线,总用地面积4244平方米。根据《关于重新批复安吉县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改投[2021]10号)及《安吉县章村镇幼儿园规划红线图》等,该地块拟建设安吉县章村镇幼儿园(项目代码:2020-330523-83-01-175399),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目前,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吉县教育局。

根据调查,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根据技术导则可判定为不是污染地块,因此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结束于第二阶段的初步调查工作。


附件:安吉县章村镇幼儿园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