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30

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19日,根据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黄山市徽州区龙井三386号。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5.11亩(34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60 平方米,建设一栋厂房,一栋办公楼,配套道路及附属设施,购置设备切割机2台,雕刻机1台,由于现购石料为半成品,只需操作切割及雕刻工序,故目前现有仪器满足生产工序以及需求量。项目实际年产幕墙石材约1万平方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该项目2020年3月,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05月14日,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徽环建函【2020】7号)。2022年11月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并取得许可证登记编号:(91341004MA2N2XAM6Q001X)。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因此,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黄山安琪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编制。因本项目建工期时间较长,故于2022年11月04-05日,由黄山安琪尔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水、气、声、固危废等现场监测,通过对该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检查,并依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及国家有关标准,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3、投资情况

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厂区内已建成建设一栋厂房1312m2,车间东南侧约1000m2出租于他人,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一栋3F办公楼,配套道路及附属设施,购置设备切割机2台,雕刻机1台,项目实际年产幕墙石材约1万平方米。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限速、禁鸣等措施,经检测结果表明,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该企业夜间不生产。

3、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工艺粉尘及扬尘。

本项目工艺粉尘主要为切割采用湿法作业,厂区粉尘采用喷淋洒水除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边角料(大理石碎石)、沉淀池沉渣、大理石粉、和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大理石粉收集后统一外售给黄山市徽州区诚杰五金建材经营部综合利用;生产边角料外售给黄山徽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局定期集中收集处理。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获得市环保局的批复,按要求提出了验收监测委托申请。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上按照环评要求设计、施工和运营,基本做到了“三同时”。

1、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检测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未设定限值,故不作评价,达标后排入经三路污水管网;沉淀池废水回收利用,不外排,故不作评价。

2、噪声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限速、禁鸣等措施,经检测结果表明,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该企业夜间不生产。

3、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工艺粉尘及扬尘。

本项目工艺粉尘主要为切割采用湿法作业,厂区粉尘采用喷淋洒水除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颗粒物所检测的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边角料(大理石碎石)、沉淀池沉渣、大理石粉、和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大理石粉收集后统一外售给黄山市徽州区诚杰五金建材经营部综合利用;生产边角料外售给黄山徽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局定期集中收集处理。根据调查,生产边角料(大理石碎石)日产生量约0.4t/d,沉淀池沉渣、大理石粉日产生量共约为0.001t/d。项目全年运营天数约为300天,劳动定员数为3人,生活垃圾日产量约为0.001t/d。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已建内容基本履行了环评和“三同时”手续,验收期间,水、气、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安全处置,重视员工安全环保教育,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较为全面,经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讨论决定,可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进一步明确本项目验收范围,细化项目现状建设与环评及其批复等文件中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2、进一步细化生产工艺流程,明确项目固废的最终去向;

3、补充项目水气声的监测点位示意图;

4、补充完善三同时表相关内容。


附件:荣锦石业搬迁安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黄山睿梵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