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规模年产25万套木制玩具系列的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17

浙江新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厂址位于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2358号,主要从事木质玩具、木质工艺美术品的生产以及日用杂品、箱包、鞋帽、服装的储存。企业于2007年5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浙江新美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嘉善县环境保护局于同年6月6日作出了批复(报告表批复[2007]097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至今还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12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浙江新美实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玩具100万件、工艺美术品2万件,日用杂品50万件、箱包10万件、鞋帽1万套,服装1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嘉善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17日作出了批复(善环函[2017]40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018年5月31日完成了废水、废气部分自主验收,2018年8月31日噪声、固废部分由嘉善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验收文号:善环函[2018]96号)。

嘉善云嘉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厂址位于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2358号,租赁浙江新美实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从未涉及生产。现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决定接收浙江新美实业有限公司的转让,将全部环保手续、总量指标、生产设备等转让给嘉善云嘉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运行,本项目主要是淘汰原有从未生产过的两台露酒滚涂机(就是现有的两台滚涂机,目前涂装均采用喷涂形式),购置两台国内先进滚涂机,其中25万套的木制玩具由水性漆喷涂改用水性漆滚涂,其余木制玩具涂装方式仍为水性漆喷涂,总的产品产能均不变。

企业于2020年7月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421-20-03-148855)。零土地备案文件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实质为技术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其他)”,本项目为木制品加工项目,不涉及电镀或油性漆涂装,采用水性漆滚涂,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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