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1
云和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竣工网上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1年05月27日,云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现将《云和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和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云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06.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816155296
附件1:验收文本
附件2: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