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配套设备及配件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12

江苏维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维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塍文路20号,经营范围为:水质污染防治设备、环境保护机械、水处理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的制造、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本项目为江苏维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利用二期在建厂房(3#车间)的二楼,原3#车间为污水深度处理提标设备生产线及污泥处理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原料车间,现因厂区使用布局的改变,3#车间二楼调整给本项目使用,购置注塑机、挤塑机等国产先进设备,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环保工程配套塑料设备及配件800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照“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为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产品主要为曝气管以及六角蜂窝斜管,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且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所以需编制报告表。

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2020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有关规定,对照“62、塑料制品业292-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本项目为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需申报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

因此,江苏维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交给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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